賭石是珠寶行業(yè)的特殊“玩法”,翡翠原石開采出來后,外層裹著厚厚的風化皮,無法知曉其內部質量的好壞,只有買下原石切割后才知道具體品質。如此“盲盒”性質的原石交易經常伴隨著糾紛。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案件,張麗(化名)因購買原石后不滿意加工后的成品雕刻玉牌品質,懷疑商家調換石頭“以次充好”,將商家以“欺詐”告上法庭請求三倍賠償,但因為少了一份關鍵證據,被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
 
女子購買原石后質疑商家“以次充好”,上訴欲索賠被駁回
 
2019年,張麗在瀏覽淘寶時被某珠寶店正在直播的翡翠原石吸引,于是在直播間挑選了2塊翡翠原石并花費13000元下單購買。珠寶店客服取得張麗同意后對原石進行了“開窗”處理(即在原石上小范圍開皮),并稱涉案原石“種老,底子漂亮”“種也不錯,可以取兩個牌子”,同時拍攝了開窗的原石視頻。張麗便又支付了2300元加工費,要求將原石加工成兩塊玉牌。
 
張麗收到加工的玉牌后,認為牌子達不到冰種(翡翠品類),和直播中描述不符,懷疑珠寶店隨便買了兩塊牌子發(fā)給了自己,便托人向某玉石協會翡翠原石鑒評委員會對原石及玉牌申請了鑒定。鑒定結論顯示,“直播間中主播所說冰種的說法屬于夸大宣傳,誘導消費。經觀察,上圖中的兩個牌子和片料明顯不具有同一塊原石所表現出來的特征。”同時,鑒評委員會也表示,其出具的鑒評報告僅用于內部調解糾紛,不能當做證據使用,也不能作為司法機關定案依據。

后來,該珠寶店為了減少影響便同意向張麗全額退款退貨。但張麗仍然根據鑒評意見將珠寶店告上法庭,認為他們以次充好、欺詐消費者,要求珠寶店承擔貨款價格三倍的賠償。
 
法院認為,張麗以某玉石協會翡翠原石鑒評委員會的鑒評報告為依據主張珠寶店構成欺詐,但既未出具此鑒評委員會必要的主體信息、法定鑒定評估資質,也無法提供涉案原石及玉牌原物提交司法鑒定、進行必要勘驗,且該玉石協會翡翠原石鑒評委員會的鑒評報告也明確了僅用于內部調解不適用于司法層面,因此張麗無法拿出具有法定資質的鑒定機構對玉牌是否出自涉案原石的鑒定意見,應負有舉證不能的責任。
 
最終,對于張麗根據某玉石協會翡翠原石鑒評委員會的鑒評報告主張珠寶店欺詐的事實,由于沒有證據支持,一審法院不予認可,未支持其要求三倍賠償的訴訟請求。張麗不服提起上訴,北京四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鑒定機構需具備法定鑒定資質
 
司法鑒定作為一種科學的證明方法,在司法案件的糾紛解決中是不可或缺的。司法鑒定結果本身具有證據功能,能夠解決案件中的專業(yè)技術問題,對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順利解決糾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例如筆跡、食品成分、產品質量、親子關系、環(huán)境損害等等事實,如需在審判中具有證據效力,都需要提交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度珖嗣翊泶髸瘴瘑T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二條也規(guī)定,國家對從事法醫(yī)類鑒定、物證類鑒定、聲像資料等鑒定的司法鑒定業(yè)務的鑒定人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目前,市場上存在很多不同種類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可以根據需求對物品出具鑒定報告,有些甚至聲稱報告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鑒定一定要由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只有具備法定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做出的鑒定意見,才能夠作為定案依據,如果鑒定機構沒有相關鑒定資格,其鑒定結論在司法層面是無效的。本案中,某鑒評委員會的結論就不屬于有效證據。
 
此外,雖然鑒定意見在解決訴訟中專業(yè)性爭議問題時有著很大的作用,但并非任何問題都可以鑒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中委托鑒定審查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對于通過生活常識及經驗法則可以推定的事實、與待證事實無關聯的問題、對待證明事實無意義的問題、應當由當事人舉證的非專門性問題、通過法庭審查及勘驗等方法可以查明的事實、對當事人責任劃分的認定、法律適用問題、測謊或其他不宜委托鑒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則不予委托鑒定。
 
新京報記者 慕宏舉 校對 吳興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