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劉名洋)今日(9月24日),新京報記者從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qū)法院獲悉,日前審結一起搶奪公交車方向盤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告人許某勝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19年6月17日,??谝荒凶訐寠Z公交車方向盤。視頻截圖
據美蘭區(qū)法院消息,今年6月17日11時50分許,被告人許某勝吃飯期間喝了兩瓶啤酒,后在海府路東湖公交車站點乘坐劉某駿駕駛的29路公交車。公交車行駛途經海府路海南大酒店路段時,許某勝突然上前搶奪司機手中的方向盤,導致劉某駿駕駛的29路公交車偏離行車道。
上述情況發(fā)生后,公交司機劉某駿及時采取緊急制動措施,將公交車安全停靠路邊,通知乘客從后門下車,并撥打110電話報警,其間無人員受傷。
日前,上述案件在美蘭區(qū)法院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許某勝置公共安全于不顧,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搶奪方向盤致車輛偏離行車道,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已危害公共安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終,美蘭區(qū)法院鑒于被告人許某勝明知他人報案仍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并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許某勝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校對 李立軍